□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以来,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地方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健全体制,全力维护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2025年1月,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制定印发《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做好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地方金融组织在建立健全消费者适当性制度、营销活动、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开展关联业务及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承担金融知识普及和消费者教育、履行地方金融消费投诉处理以及鼓励地方金融组织与消费者充分运用协商、调解方式解决金融消费纠纷等方面,规范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地方金融市场环境。
二是加强监管,压实地方金融组织主体责任。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持续增强日常监管工作质效,综合运用非现场监测、现场检查、分类监管等监管方式,用足用好风险提示、监管约谈、监管问询、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和手段,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处置力度。督促天津市各地方金融组织及时回应群众信访举报,并以此为线索对涉嫌违规经营情况开展自查。同时,通过对被投诉较多的地方金融组织开展约谈、印发风险提示函等方式强化监管,要求机构切实承担纠纷处置主体责任,畅通投诉受理渠道,明确反馈机制,依法合规、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对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机构在年度监管评级中给予减分,并根据违规情节按照相应的规定处罚或移送处置。
三是畅通渠道,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畅通地方金融消费者投诉维权渠道,优化工作流程,缩短投诉事项处置周期,高效响应消费者诉求,稳固解答质效,不断提升服务能力,耐心解答投诉咨询电话,今年1月至8月,共解答群众来电咨询3360余件,受理七类地方金融组织投诉事项597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8%。
四是搭建桥梁,多元解纷提升纠纷化解质效。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充分发挥行业组织桥梁作用,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联合天津市典当协会、小贷协会、保理协会、融资担保协会和桔子数科联合发起设立天津自贸区地方金融组织纠纷调解中心,为天津市地方金融组织、涉金融企业提供非诉讼纠纷调解服务,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同时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调解中心已经进驻东疆融资租赁法庭接受法庭委派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
五是强化宣教,增强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通过多样化、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地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5”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集中宣传日等契机,联合社区居委会、行业协会和金融机构,举办以“保障金融权益助力美好生活”“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金融素养和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守护人民财产安全。
下一步,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将认真落实天津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联席会议工作要求,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